2005年12月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当事人如何申请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被申请人是公民的为一年,也就是说判决书生效超过一年后不得再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6个月之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不予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向法院申请执行时,您应该准备好下列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人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准备好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法院受理申请执行后,应该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搜查隐匿财产;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等。